[摘要]源遠流長的澳門民間社團,在其發展過程中,逐漸適應澳門的特殊管治需求而不斷體制化,進而形成以代表性社團與政府緊密合作為特征的社會治理形態,由此導致以社團為主體的澳門公民社會的合作主義導向?;貧w以來,隨著居民政治身份及其與政府關系的實質性轉變,既有社團對社會成員的吸引力日趨減弱,而在蓬勃發展的公民結社中涌現的新興社團不但促進了民間社團的分化,而且推動了抗爭型社會運動的發展,令以合作為導向的澳門公民社會進入變革與轉型的新階段。
[關鍵詞]公民社會 合作主義 民間社團 澳門
〔中圖分類號〕D676.5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7326 (2009) 12-0054-05
作者簡介 婁勝華,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課程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