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創業團隊成員在人力資本初始稟賦和發展上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常常出現激勵不到位的情況,因而很難做到“好聚、好處和好散”。創業團隊治理旨在采用一套合適的激勵與控制機制,界定和協調
團隊成員間的互動合作關系,以保證創業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從而實現成功創業,在最大化團隊整體收益的基礎上最大化團隊成員的個人收益。在創業團隊組建階段,團隊人力資本未經證實,創業團隊治理更倚重于關系治理;在創業團隊發展階段,團隊人力資本逐步得到證實,隨著新創企業成長,關系治理手段逐步減弱,契約治理手段逐步增強;在創業團隊解體階段,團隊人力資本基本得到證實,創業團隊治理更倚重于
契約治理。
[關鍵詞]創業團隊 團隊演化 創業團隊治理 人力資本
〔中圖分類號〕F27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7326 (2013) 10-0081-06
本文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契約治理與關系治理:創業團隊整合機制與新創企業績效”(71072092)、國家 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際化背景下我國創業企業的社會網絡與創業成長”(71232009)、中山大學“985工程”三期項目“中國家族企業研究創新基地”的階段性成果。感謝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姚軍律師與作者就創業合伙人問題所
作的多次討論,文責自負。
作者簡介 朱仁宏,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廣東廣州,510275);代吉林,安慶師范學院經濟 與管理學院副教授,復旦大學博士后(安黴安慶,246052);曾楚宏,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廣東廣州,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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